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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使用“魔法”一词时,含义并非一成不变。事实上,精灵女王(Elven-queen)[7]加拉德瑞尔听到两个霍比特人既用它形容大敌的谋划和行动,也用它描述精灵的类似作为,将二者混为一谈时,她不得不提出异议。对于该词的用法我未能达成前后一致,因为没有词汇可用来形容后者(须知,所有人类的故事都无法摆脱这种混淆的影响)。而(我故事里的)精灵正是在示范这两者的区别。精灵的“魔法”是“艺术”,他们将艺术从人类的诸多局限中解放出来:更轻易、更迅速、更完整(成品完美地符合想像)。它的目的不是“力量”,而是“艺术”;不是控制、暴虐扭曲“造物”,而是次创造。只要世界存在,“精灵”便“不朽”,因此时光流逝、世事无常当中,他们更关注不死所带来的悲伤和负担,而不是死亡本身。持续以各种面目出现的“大敌”,总是“自然地”关注绝对的“控制”,因此成为魔法与机械的主宰。问题在于: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邪恶可以是,也确实是发乎于显而易见的善,即造福世界与他人的渴望[8]—只不过要依照造福者自己的计划而行,并要迅速达到目的。这是一个反复论及的主题。
整套故事始于创世神话—《创世录》。造物主和维拉(或称为大能者,英语中译作诸神)出场。我们可将维拉视为天使一样的神灵,他们的职责是在他们的领域内行使代理权(只可统治和管理,无权创造、制造或改造)。他们是“神圣者”,也就是说,他们在世界被造“以前”就已存在,起初处于世界“之外”。他们的力量与智慧,源于他们对创世戏剧的“认知”,这场戏剧他们先是作为预演来观看(某种程度上类似于我们阅读别人创作的故事),后来则作为“现实”来经历。单从故事的铺陈来看,这当然意味着引入一些具有同等级的美、力量和威严的灵体,他们就像那些更为严肃的神话中的“诸神”,能被—好吧,且容我们直说,能被一个信仰“有福的三一圣神”
[9]的心灵所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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